2024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法官助理5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法官助理主要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包括在法官的指导下从事审查诉讼材料、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及完成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考人员的配偶、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法官助理岗位:
1.担任所报考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
2.在所报考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二)岗位条件
聘用法官助理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5日至2006年11月5日期间出生);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同等条件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以PDF格式,备注姓名后发送至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qbzgk3686183@126.com)。如报名人员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其他单位现有聘用人员,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联系电话:0777—3686183、3685577,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8:00止。
(二)资格审查
在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并反馈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笔试测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接到通知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涉及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递补。本次招聘的考试、面试成绩有效期一年。
(六)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形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法官助理的工资待遇约46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享受工会会员相关福利,年底设岗位考评奖。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4日
原标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625b2150-e524-4e2f-8fba-b973a7a07e7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