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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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黄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技术文职类辅警1名,一般文职类辅警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即2024年5月2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年龄要求

应聘辅警应当年满20周岁(即2004年5月22日及以前出生),年龄为40周岁,是指1983年5月22日至2004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应聘文职辅警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技术文职类辅警专业要求财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公安技术类、软件工程类,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

(四)公安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强度大,实行24小时轮班制,限男性报考。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在辅警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具有该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情形的。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辅警招聘实行回避制度。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以外,原则上不得应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三、应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3日9:00至06月14日17:00。

报名邮箱:450033878@qq.com。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下载《黄石港公安分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后将电子档投递报名邮箱:450033878@qq.com。

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投递报名邮箱后,一般情况下,审核员报名截止2个工作日内会电话回复审核结果并通知考试、审查等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共设置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平安黄石港”公开发布考试通知,不再采取其它方式通知。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素质测试》两科,均为客观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二)笔试成绩及合格线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公安素质测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在微信公众号“平安黄石港”公开发布,应聘人员请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黄石港”有关通知公告。

五、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总成绩将在黄石港分局公示栏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

应聘人员入围政治考察,由黄石港公安分局政工室组织开展政治考察相关工作,政治考察依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职位匹配度、回避情形等情况。因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或政审未予通过而出现空缺的,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政审程序。

六、体检

体检由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因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

七、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黄石港公安分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待遇

(一)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依照《黄石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标准执行。

(二)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依照《黄石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标准执行。

九、其它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体检或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或辅导活动。

(三)在招聘过程中,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不正当方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上岗的,予以辞退并依法追回发放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四)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投递报名邮箱后,自行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大专以上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查看附件

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试大纲

原标题:【招聘】黄石港公安分局招聘4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cpwpJdyWiuhJoQpOcFMg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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