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五)
【知识点五】继承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继承法》 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继承法》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继承法》 中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6.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7.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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