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题特训六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称谓:①在刑事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②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称为“刑事被告人”;③在人民法院判定其有罪后被称为“罪犯”。
A项不选。张某因抢劫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此时属于犯罪嫌疑人。
B项不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不是指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某尚未被提起诉讼,因此是犯罪嫌疑人。
C项当选。李某正在被法院审判,因此属于刑事被告人。
D项不选。许某处在被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是犯罪嫌疑人。
故本题选C。
2.【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故本题选C。
3.【答案】A。
解析:“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对被公诉机关指认为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称呼。民事、行政诉讼中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为“被告”。所以本题所涉诉讼为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三十一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书记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规定,所以由院长决定。故本题选A。
4.【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三十一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本题选A。
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B项不选。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C项当选。犯罪嫌疑人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人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否则犯罪嫌疑人就是无罪的。
D项不选。公诉人是指不是由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的人。在中国,公诉人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即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公诉人一般出现在刑事诉讼中,是代表国家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故本题选C。
6.【答案】B。
解析: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所谓物品,是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所谓痕迹,是指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如脚印、指纹等。2020年8月14日,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测谎结果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的证据形式,只能起参考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鉴定,以避免将测谎结果当作鉴定意见,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司法公正。
警犬鉴别只能作为确定侦查方向的依据,并不能作为刑事证据。
由此可知,测谎结果和缉毒犬确认结果,均不是证据。
故本题选B。
7.【答案】C。
解析:A、B、D三项属于。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其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单独一个证据;第二,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第三,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须经过推理过程。刑事诉讼中的“直接证据”主要有:刑事被告人对犯罪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或目睹证人对被告人实施犯罪的陈述和证言、记载有关犯罪内容的书证、某些通过监控设备摄录的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等。
C项不属于。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之一,按照证据的来源分,其属于间接证据。
故本题选C。
8.【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故本题选C。
9.【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故本题选A。
10.【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小成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此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故本题选C。
11.【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故本题选A。
12.【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本题选B。
13.【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该法第四条规定,“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题干中,某台商的行为涉嫌危害,应由机关立案侦查。故本题选C。
14.【答案】A。
解析:A项说法错误,B、C、D三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故本题选A。
15.【答案】A。
解析: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包括:①客观性,即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虚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②关联性,即必须与特定的案件内在的必然联系。③合法性,即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指当事人之外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B、C、D三项均为当事人之外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均为证人证言;而A项为甲的主观臆测,缺乏客观性,不属于证人证言。故本题选A。
16.【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本题选B。
17.【答案】B。
解析:A项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乙是本案当事人。
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该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D项说法错误。证人证言简称“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始终是案件的第三者,证人证言不等同于当事人的陈述。
故本题选B。
18.【答案】D。
解析:A、B、C三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故本题选D。
19.【答案】D。
解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本题选D。
20.【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依据法律和审理认定的事实作出有罪判决;……”梁某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证实构成抢劫罪,应依据审理认定的事实做出有罪判决。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21.【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本题选ABCD。
22.【答案】AB。
解析:A、B两项当选。不告不理,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其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二是法院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相一致,法院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
C项不选。尽管在我国审判活动中,法官主导或者法官职权主义存在,但不能以此否认我国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但从其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没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和自诉人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审判;对公诉和自诉没有指控的罪行和人员,人民法院也不得进行审判。
故本题选AB。
23.【答案】AB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故本题选ABC。
24.【答案】ACD。
解析:《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2014年)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根据上述规定,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其受偿顺序优先于退赔被害人的损失。本题中,李某如果是善意第三人,就享有优先受偿权。故本题选ACD。
25.【答案】A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故本题选ACD。
三、判断题
26.【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根据该条可知,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在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情况下,才不能作为证人。故本题判断错误。
27.【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28.【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第七十七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故本题判断错误。
2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者不能等同。故本题判断错误。
3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故本题判断正确。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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