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题特训四刑法【常考罪名】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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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题特训四刑法【常考罪名】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常考罪名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题干中,郑某利用汽油和打火机,在原办公地点蓄意纵火,造成2人重伤,20人轻伤。郑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C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乙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且犯罪行为实施时无主观的犯罪故意,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D项不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乙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B

3.【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李某因泄私愤将黄某砸伤、将卫某划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题选A

4.【答案】B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爆炸罪是指故意引起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题干中的司机郑某在杨某的修车铺购买并更换汽车机油时点烟,违反了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引发火灾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本题选B

5.【答案】B

解析:ACD三项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项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故本题选B

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窨井不属于特定款物,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破坏交通设施罪。王某盗窃窨井盖,放任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车辆、行人发生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王某没有故意毁坏财物。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A项不符合题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赵某并没有强行将妻子的财物抢走。

B项不符合题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赵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妻子强行索要财物。

C项不符合题意。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赵某将妻子关进小黑屋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D项符合题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赵某强行剥夺了其妻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诈骗行为要求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出于真实的内心意思而自愿处分财产。本题中洪某将高价白酒换入低价白酒的包装中,收银员并不知情,对此白酒没有处分,因此,洪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B项不选。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B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C项当选。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以非暴力胁迫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本题中洪某通过调包,只支付了200元就买到了价值2000元的白酒,违反了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属于盗窃行为。

D项不选。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D项与洪某的行为不符。

故本题选C

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B项当选。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属于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诽谤罪。

C项不选。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不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李某四处散布有关张某的谣言并没有使张某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并非故意杀害婴儿,而是为了让他人领养,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孙某并非故意伤害婴儿身体健康,而是意外造成婴儿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C项当选,D项不选。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孙某出于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门口,造成婴儿死亡,应当认定为遗弃罪。

故本题选C

11.【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指出,“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虐待罪是指行为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乙将甲带至当地的荒山之中扔弃,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选C

12.【答案】C

解析:对于他人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他人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的,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

A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它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题干没有涉及这些主体。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说法错误。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马某虽自愿放弃生命,但是陈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非社会秩序,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当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彭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彭某用石头砸向李某,致使李某轻伤二级,成立故意伤害罪。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彭某殴打李某并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不选。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过失致人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犯罪,而本案中,彭某与李某都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属于故意犯罪。

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本题中陈某针对的是小明个人,而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故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不选。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陈某没有杀害小明的故意,不是故意杀人。

C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本题中陈某多次抽打自己的儿子小明,并将滚烫的牛奶强喂给小明,致其食道烫伤被送医急救,情节恶劣,故构成虐待罪。

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蔡某是公司前台,并非财务人员,盗取财物时也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不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C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公司保险柜拿走6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蔡某是公司前台,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选C

16.【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甲通过借用乙的手机的方式将乙的手机号码复制,后使用乙的号码进行通信联系,造成乙的电话费损失3000多元。甲的行为不仅仅是骗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使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本题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D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故本题选D

17.【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A项表述正确。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B项表述正确。犯罪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C项表述错误。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C项中“14周岁”表述错误。

D项表述正确。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非法转移自身或第三者所有。

故本题选C

1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假借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骗取员工工资,并参与网站赌博输掉骗取的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周某的行为未涉及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周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周某是骗取员工工资,而非挪用,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本题选A

19.【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打昏后拿走现金,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不构成抢夺罪。

B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乙昏倒的情况下拿走现金,属于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甲并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甲并不是为了非法获取乙的财物而使用暴力,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B

20.【答案】B

解析:A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在购物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恶意生成订单,进而骗取高额赔偿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C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陈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B

21.【答案】D

解析:A项不选。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欲毒杀狗,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不构成意外事件。

B项不选。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C项不选。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主观是想杀死乙的狗,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D项当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宠物狗是乙的私有财物,市值3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故意杀害乙的宠物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本题选D

22.【答案】A

解析: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买家共计十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B项不选。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发布虚假信息意在诈骗,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C项不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D项不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黄某并不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故本题选A

23.【答案】A

解析:A项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单位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题干中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供自己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B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为目的,而题干中张某只是将公司的资金挪作他用,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CD两项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该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对贪污罪进行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题干中张某是私营企业的员工,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故本题选A

24.【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故本题选C

2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以假充真是以假的商品冒充真品,题干中的洗涤用品是三等品,不是假货。

B项当选。该工厂用三等品冒充一等品,属于以次充好。

C项不选。掺假销售是在真品中掺假,题干没有提到假货。

D项不选。三等品也属于合格产品。

故本题选B

26.【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选C

27.【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因此,鲁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因此,鲁某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与洗钱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的行为对象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该罪的行为对象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在行为方式上,后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该罪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本题中,鲁某的行为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的收益,方式是通过提供账户帮助转移资金,构成的是洗钱罪,而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故本题选B

28.【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B项当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本罪。

C项不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D项不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故本题选B

29.【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李某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非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不属于累犯。

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没有行医资格却为人看病,构成非法行医罪。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干未提及李某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因此不构疗事故罪。

故本题选D

30.【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胡某的行为未涉及正当防卫。

B项不选。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胡某的行为未涉及防卫过当。

C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胡某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胡某的行为未涉及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C

31.【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B项不选。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C项当选。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题干,冯某在公众网站发布《恐怖分子手册》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项不选。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本题选C

3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D项“在公共场合以贬损的方式奏唱中国国歌”,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国歌罪。故本题选D

3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针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题干中未表明韦某是否对安保人员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当选。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扰乱医疗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不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医院安保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韦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D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

故本题选B

34.【答案】C

解析:A项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王某的行为不涉及侮辱罪。

B项不选。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王某的行为不涉及聚众斗殴罪。

C项当选。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执勤民警李某进行言语侮辱,并踢打撕抓,其行为构成袭警罪。

D项不选。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如果仅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只是希望或者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选C

35.【答案】B

解析:A项不选,B项当选。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选举制度。本题中,张某贿赂人大代表的行为违纪也违法,构成破坏选举罪。

C项不选。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其与题意不符。

D项不选。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36.【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从21层窗口抛掷衣柜门板、椅子等大件物品,严重危害过往人员及车辆安全,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前述行为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本题选B

37.【答案】D

解析:A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B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C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故本题选D

38.【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洪某为国家工作人员,与左某共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5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B项不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C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不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A

39.【答案】D

解析:A项不选。盗窃5元属于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一般盗窃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盗窃5元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项不选。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意念杀人完全没有实现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不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因而不是犯罪。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甲构成贪污罪。

故本题选D

4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本题中,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万元投资股票,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

C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与题干中“挪用”的说法不符。

D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4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甲的巨额财产虽然是合法所得,但甲作为公务员,有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若不能说明来源,则触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本题选B

42.【答案】B

解析:A项不选。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案中并不涉及证人的问题。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属于履行司法职权,侦查员甲销毁罪证材料,帮助乙逃避处罚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D项不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为与该罪不符。

故本题选B

4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本题中,赵某系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

B项当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的行为。本题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赵某,明知江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追查,不取证,还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使其不受到追诉以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

C项不选。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赵某要挟江某给予的报酬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该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D项不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行为为积极作为,玩忽职守行为为消极不作为。本题中,赵某将犯罪材料销毁,帮助江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积极作为,因此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故本题选B

44.【答案】B

解析:A项不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B项当选。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中,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操作不当,导致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C项不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D项不选。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单独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罪,破坏公共设施的,要结合破坏设施的具体情形定罪处罚。

故本题选B

45.【答案】D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甲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且收受财物价值15万元,构成受贿罪,因此,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

46.【答案】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T195222010)》(2011年)中的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 mg/100 mL,小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 mg/100 mL的驾驶行为。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可以确认有罪。陆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故本题选BC

47.【答案】BC

解析:AD两项不选,C项当选。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小石明知小宋的丈夫是现役军人,还与小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小石的行为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非重婚罪。小宋属于军人配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主体。

B项当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虽然小宋与小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小宋的行为触犯重婚罪。

故本题选BC

48.【答案】AC

解析: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用他人话费也是盗窃,5000元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未体现甲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不构成抢劫罪。

C项当选。抢夺罪取得财物的方式是对物使用暴力,表现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题干中甲抢走乙手机的行为属于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并具有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可能性,故构成抢夺罪。

D项不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的行为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故本题选AC

49.【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本题选ABCD

50.【答案】ABCD

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项说法正确。受贿罪的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D项说法正确。受贿罪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害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故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51.【答案】B

解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是为了查看单位仓库物品而打开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并不是故意放火,不构成放火罪。甲有可能构成失火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2.【答案】A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严某从6楼随意将空酒瓶扔下,致使邹某头部严重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3.【答案】B

解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医生故意为林某注射过量镇静剂导致林某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是经林某请求,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与医生所立字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本题判断错误。

54.【答案】B

解析: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福利院是孤儿的监护人,甲诱骗四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虽然甲使孤儿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仍构成拐骗儿童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5.【答案】B

解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方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题干中首饰店工作人员并没有要将项链交付给甲的行为或意识,故甲不构成诈骗罪。甲以调换的方式获取价值五千元的项链,属于窃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判断错误。

56.【答案】A

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故本题判断正确。

57.【答案】A

解析: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题中,陈某雇佣“网络水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8.【答案】A

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是找零得到的50元假币,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5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本题判断错误。

6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接受(包括索取)贿赂的意图。题干中,乙对此并不知情,其并不构成受贿罪。故本题判断正确。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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