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题特训三民法【考点集训(一)】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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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题特训三民法【考点集训(一)】

考点集训(一)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20205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1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故本题选C

2.【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本题中,公务员与直属单位不是平等主体,由公务员法调整;税务局与辖区纳税人不是平等主体,由税法、行政法等调整;法院与食堂供货商是平等主体,由民法调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商业银行不是平等主体,由经济法调整。故本题选C

3.【答案】B

解析:A项不选。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合理原则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B项当选。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符合题意。

C项不选。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其不符合题意。

D项不选。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4.【答案】A

解析:A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B项表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C项表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八十一条规定,“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D项表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故本题选A

5.【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选A

6.【答案】B

解析:AD两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B项不属于。该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B项中享有义务的表述不准确。

C项属于。该法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故本题选B

7.【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十七岁的甲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有效。故本题选D

8.【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结婚、离婚、订立遗嘱等行为,不得由他人代理。故本题选D

9.【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特定关系中表见代理的认定及法律后果问题。因特殊关系的存在,使他人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本题中,张某仅委托王某照看商店,并未授权王某出售西服,但王某以商店营业员的身份与赵某签订合同,赵某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赵某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故本题选B

10.【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故本题选C

11.【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用人单位订立的合同,真正的用人单位是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而不是作为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变化,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原法定代表人代表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的效力,该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故本题选B

12.【答案】C

解析: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情形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AB两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AB两项中的情形都属于欺诈。

C项不属于。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合同不影响其合同的效力,属于有效的合同。

D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 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故本题选C

13.【答案】D

解析:A项说法正确。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张某为了小孩的生命安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采取的是紧急避险行为。

B项说法正确。小孩横穿马路,其监护人监护不力,因此应承担对其小孩监护不力的责任。

C项说法正确。杨某乘坐张某开的出租车外出办事,张某与杨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本题中,因小孩横穿马路,张某紧急刹车造成杨某受伤,因此最终的医疗费用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即小孩的监护人承担。

故本题选D

14.【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故本题选A

15.【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诉讼时效的客体为债权请求权,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B项为侵权之债,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故本题选B

16.【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与丙已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房屋所有权属于丙;甲与乙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效,甲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选B

17.【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此李某离家四年,一直下落不明,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故本题选A

18.【答案】B

解析:不动产是不能移动或经移动就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土地、房屋等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法律特别规定的程序。

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保姆是人,不属于物,因此不是不动产。

B项当选。住宅是土地上的附着物,是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属于不动产。

CD两项不选。动产是能够移动且移动不会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公用计算机、电脑桌可以移动并且不会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属于动产。

故本题选B

19.【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甲和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甲未取得该别墅的所有权。乙公司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丙依法取得该别墅的所有权。因此,甲无权请求ABD三项所列的权利。但是甲可以依合同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这一债权请求权。故本题选C

20.【答案】A

解析:A项说法正确。甲将电风扇遗弃,电风扇成为无主物,乙将其捡回家,取得了电风扇的所有权。

B项说法错误。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乙捡走甲明确遗弃的物品,不属于不当得利。

C项说法错误。甲已经明确遗弃电风扇,因而失去了对电风扇的所有权。

D项说法错误。甲对电风扇没有所有权,因而无权向乙请求赔偿。

故本题选A

21.【答案】B

解析:A项不选。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因而法律规定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题中并未出现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B项当选。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行为,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又重新开始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吴某表示同意履行义务,使诉讼时效中断。

C项不选。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不适用延长的规定。

D项不选。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任何人都不得协商变更。

故本题选B

22.【答案】A

解析: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交付的方式有四种:①现实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②简易交付,由接受方占有标的物,交付义务方交付的意思表示到达即视为交付。③指示交付,由第三方占有标的物,交付义务方交付的意思表示到达第三方时即视为交付。④占有改定,由交付义务方继续占有标的物,交付的意思表示到达接收方时即视为交付。本题中,小胡占有自行车,但与小李约定购买该自行车,并已支付了价款,二人之间的交付属于简易交付,小胡已经取得了自行车的所有权,对自行车有处分权。小李不能向小胡和小张主张返还自行车。

BD两项说法错误。小胡与小张约定自己继续使用自行车,到毕业后再将自行车交付给小张,属于占有改定,在二人达成自行车转让约定,也即小胡的交付意思表示到达小张时,自行车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小张,并不是要到小胡毕业完成交付后小张才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故本题选A

23.【答案】B

解析:所有权的基本职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物之命运的一项权能。在通常情况下,处分权均由所有人来行使,但在特殊情况下,处分权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所有权分离。故本题选B

24.【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本题中,房屋是甲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对房屋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对房屋无单独处分权。

购买房屋的丙系通过中介购买房屋,对甲对房屋无单独处分权不知情,且以符合市场价的合理价格购买房屋,因此丙属于善意第三人。丙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乙不能再追回房屋,但乙可以向甲主张赔偿。

故本题选D

25.【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故本题选C

26.【答案】C

解析:A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故本题选C

27.【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D项中的轿车权属尚有争议,符合该条第四项的规定,因此不能被抵押。故本题选D

28.【答案】C

解析:A项不选。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抵押权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B项不选。质权也叫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C项当选,D项不选。留置权只针对动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故本题选C

29.【答案】C

解析: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本题中王五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给李四,在这一抵押法律关系中,抵押人是王五。故本题选C

30.【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劳动合同的基本法律关系为劳动者承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和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义务,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约支付劳动报酬。员工扣押的单位财产并非劳动关系的标的物,因此不符合同一法律关系的要素。留置权是物权的一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而劳动关系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处于管理和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不能基于劳动管理关系而对所占有的用人单位的财产适用留置,否则将导致劳动管理秩序的紊乱。因此,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债权不能行使留置权,张某无权留置该汽车。故本题选A

二、多项选择题

31.【答案】CD

解析:AB两项不属于。法人组织是指具有法人人格,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机关法人属于国家机关,是特别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是营利法人。二者均属于法人组织。

CD两项属于。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故本题选CD

32.【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根据题干可知,韩某在离店时告知沈某“如果有人来买衣服,你看着办”。从上述言语中可以看出韩某对沈某有让其出售衣服的意思和授权,因此,沈某出售衣服的行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衣服买卖合同对韩某具有拘束力。故本题选ABD

33.【答案】AC

解析: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必须是一个独立的物。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AC两项属于。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等。彩票中奖所得的奖金,是由法律关系产生的,也属于法定孳息。

BD两项不属于。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等。果树上成熟的果实和动物未生的胎儿,因为没有和原物分离,所以不属于孳息。

故本题选AC

34.【答案】ABD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C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故本题选ABD

35.【答案】ABC

解析:A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律所规定的宣告失踪制度,不仅维护了失踪人的财产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其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B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根据法律规定,甲某下落不明满两年,其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C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因此,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

D项表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为财产代管人。

故本题选ABC

36.【答案】AD

解析:聚餐饮酒是一种情谊行为,每个饮酒者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同时各共同饮酒、聚餐者应对其他同饮者负有善意提醒、劝诫、照顾和帮助等安全注意义务。

A项说法正确。毕某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己醉酒的行为承担责任。

BC两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共同饮酒人应尽到保护、提醒义务;毕某与田某等五人饮酒醉酒,跌入护城河淹死,其余五人没有尽到保护和提醒义务,未联系毕某的家属、对其进行安全的护送,均应对毕某的死亡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故本题选AD

37.【答案】AD

解析:A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题中,黄某应返还电脑。

C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在保管遗失物期间本无使用权,黄某应对其私自将电脑拿给自己儿子使用导致电脑中毒的行为负责,所以修理费500元应当由黄某自行承担。

故本题选AD

38.【答案】B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乙有权向受让人丙请求返还宠物狗,也可以向甲请求损害赔偿。丙直接从甲手中以500元的价格将宠物狗买回,无权要求乙支付购买狗的费用,但丙可以向无处分权人(甲)追偿。故本题选BC

39.【答案】BD

解析: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题干可知,甲、乙、丙三人各占份额为50%20%30%。其中,甲、乙的份额共有70%,超过了三分之二,因此甲、乙两人可以共同决定是否进行装修。

A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根据题干可知,重新装修该房屋需花费10万元,丙应该按照所占份额即30%承担3万元的装修费用。

故本题选BD

40.【答案】BCD

解析:A项说法错误,BC两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六百三十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约定时间,乙按照约定交付货款,双方现场约定小兔归乙所有,甲只是借用玩耍,所以小兔已经完成交付,所有权归乙。小兔在交付后生产的幼兔属于天然孳息,归乙所有。

D项说法正确。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甲对乙出让小兔时,又与乙约定借玩小兔一个月,这种交付方式属于占有改定。

故本题选BCD

三、材料分析题

41.【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6岁的吕小佳对在二手平台购买标的物有充分的理解,不存在认识错误,其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买卖有效。故本题选C

42.【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选D

43.【答案】AC

解析: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标的物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本案中,甲、乙之间买卖的商品是电脑,标的物应为电脑。

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本案中,甲、乙之间达成了一个买卖电脑的合同,甲方提供电脑,乙方支付货款,属于买卖合同关系。

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本案中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明显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故本题选AC

44.【答案】BD

解析: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该法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合同标的额为200万元,定金应不得超过40万元,所以甲方双倍返还的定金应为80万元,乙方多给的10万元也应返还。

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故本题选BD

45.【答案】B

解析:AC两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张某伙同朋友故意伤害胡某,属于二人以上共同侵权,因此,张某和张某的朋友承担连带责任。

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一百九十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故本题选B

46.【答案】ABC

解析: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3年)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题中,张某伙同朋友故意伤害胡某的身体,造成胡某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非单纯的民事纠纷。

B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是独立的,进行行政处罚后,如果被处罚人有民事责任的,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张某伙同朋友故意伤害胡某,致胡某轻微伤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典,应对其给予治安处罚,同时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3年)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因此,派出所没有权限做出拘留决定。

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3年)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情节较轻,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可以不予处罚。

故本题选ABC

47.【答案】ACD

解析:A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D项说法正确。合同具有相对性,若转租协议生效,赵某有权向胡某收取租金。

故本题选ACD

48.【答案】AC

解析: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这是法条关于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次承租人。本题胡某擅自装修厨房,房东魏某有权要求胡某恢复原状,并不需要补偿胡某的装修费。

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魏某有权要求承租人赵某赔偿其损失。

故本题选AC

49.【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题中,杨某与兰某在离婚时,约定将兰某名下的房产归婚生子小杨所有,这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协议。根据情形来看,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故本题选C

50.【答案】A

解析:A项当选。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的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属于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项不选。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C项不选。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本案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不是合同纠纷。

D项不选。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等。本案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不是侵权纠纷。

故本题选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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