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行政法律基础知识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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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行政法律基础知识

行政法是我国法律制度中重要的一部分,不过需要了解的是,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行政法典,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其实是由各种各样的行政相关法组成的,其中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因而行政法只是一个统称。

而在以上的行政相关法中,我们不难发现,行政许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大家无论是有意了解还是无意关注,应该都或多或少对行政许可有些了解,最典型的行政许可就是咱们的驾驶资格许可,也就是日常所说的驾照。那有些同学就会说:“这个很简单啊,还需要学吗?”答案是肯定的。

虽然行政许可的内容不难理解,但是在我们的考试当中,一般考得会更深入一些,如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许可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行政机关可以随意收回行政许可吗?这些问题都有可能在考试中出现,所以今天咱们就给大家开个头,让大家对行政许可有更全面的了解。

先说考情,考试当中经常会有两种考法,第一种是通过题干的案例问我们这事属于行政许可的哪个种类;第二种则是直接考查行政许可的程序。

针对第一种考法,我们要先从概念入手,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存在法律一般禁止;二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禁止的解除;三是行政相对方因此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或权利。

基于这一概念,行政许可又被分成了五个种类:

1.一般许可:又称作普通许可,没有数量限制。如集会、游行示威、出入境许可、机动车驾驶许可等。

2.特许: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分配稀缺资源,有数量限制。如航线使用许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

3.认可:需要认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或者考评程序决定。如律师资格、医师执照。

4.核准: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如生猪屠宰检疫、电梯和观光索道安装运营许可等。

5.登记: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立主体资格的事项。如企业法人登记、社团登记。

以上这些种类,需要各位同学予以记忆,这样考试的时候才不容易出错。

针对第二种考法,需要我们准确记忆行政许可的各种程序和期限。

1.一般时限(20+10):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法》第42条)

2.统一办理时限(45+15):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法》第42条)

3.下级审查: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法》第43条)

4.颁发送达: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行政许可法》第44条)

5.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48条)

6.延续: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法》第50条)

7.检验检测检疫: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行政许可法》第55条)

【试题练习】(单选)甲乙两公司向市政府申请参与管道燃气供应建设,就该行政许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若甲乙两公司申请,市政府认为确有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会

B.若仅甲公司申请举行听证会,市政府认为确有必要时也应当举行听证会

C.若举行听证会,市政府应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于三日前通知甲、乙两公司

D.若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并交由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中公解析】C。解析: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故本题答案为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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