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1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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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1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灌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1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灌南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09:00-5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09:00-5月19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6日09:00-5月20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0518-83968680;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518-83216632;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0518-83221835;

灌南县水利局:0518-83221272;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518-83222253;

灌南县民政局:0518-83221256;

灌南县财政局:0518-83289028;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18-83968833;

灌南县司法局:0518-83222852;

灌南县公安局:0518-81869042;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8-80928538;

灌南县融媒体中心:0518-80925576;

灌南县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0518-83896083;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0518-83224119;

灌南县信访局:0518-83222227;

灌南县医疗局:0518-83960002;

中共灌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518-83968826;

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518-83222199;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8-83611880;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0518-83568010;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18-83696933;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0518-83662020;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0518-83818020;

灌南县孟兴庄镇人民政府:0518-83433112;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0518-83402186;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0518-83702004;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0518-80926003;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0518-83552010;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0518-83842003;

灌南县北陈集镇人民政府:0518-83532010。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

缴费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原标题:灌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d2e86bd6-a1d6-4438-a441-c072fe6e01dd.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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