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青岛市平度市崔家集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593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文件精神,根据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安置计划,结合崔家集镇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募乡村公益性岗位593个。具体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详见崔家集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户籍在本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户口性质为农村户口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3.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城乡公益性岗位: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四、岗位名称、数量
1. 村庄卫生保洁员434个
岗位要求:热爱环境卫生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具备卫生保洁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原有在岗人员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负责辖区内外环境卫生常态化清洁工作,主要包括:辖区保洁,确保村内无死角,无暴露垃圾;道路清洁,道路养护;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日产日清;村内溪流(水塘)保洁,清除、打捞溪流(水塘)垃圾,清除两岸垃圾堆积物;垃圾清运,清扫场地,做到车走地净;完成镇政府、社区、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8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 校园安全管理员18个
岗位要求:具备安全保护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吃苦耐劳,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观察力强,具有相关安全保护工作经验。原有在岗人员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优先组织上岗
岗位职责:维持校园区域内外的正常工作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确保校园财产安全和师生财产、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校园安全、消防制度,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及其他规则;做好对来访人员的询问、查验、登记工作。完成镇政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服从镇政府统筹安排。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8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3. 村级事务协理员121个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适应村庄管理工作环境,工作认真负责。
岗位职责:根据管护巡查制度,进行河道巡查、防汛抗旱,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护台账;露天秸秆禁烧巡查的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改厕、清洁取暖安全、自建房巡查工作;协助做好与村庄居民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医疗、优抚救济、低保、助残等村庄事务工作;协助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完成镇政府、社区、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8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4. 道路养护员20个
岗位要求:具备道路养护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吃苦耐劳,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观察力强,具有相关道路养护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清扫路面,整理路肩,路肩高度低于路边,形成向外的横坡,便于排水,同一道路路肩宽度要保持一致;路面轻破损维修、路面及边沟内缘到路肩范围内的杂草、各类垃圾清理等;扶正、清洗示警桩、交通标志、护栏等;疏通桥涵、清理泄水孔、清理边沟内外边缘之间的高草、杂物等,排水畅通。及时修剪路边树木枝条、清理枯树死树、冬季树木刷白。严格执行平度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养护职责、规范化管理、保养工作标准、技术档案及报表,做好考核检查,发现条款“第九条相关规定”现象及时上报协助处理。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8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流程,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上岗。
(一)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4日。
2. 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镇政府组织人社、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崔家集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面谈、面试方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别对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复审公示
社区(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民主评议材料报送街道复审。复审通过后,崔家集镇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社区(村)及镇政府公示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后,镇政府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与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拟上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聘用期限
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六、岗位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督促退出: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本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清退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崔家集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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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崔家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原标题:崔家集镇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du.gov.cn/n5135/n5142/n7790/23033111121044605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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