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滁州凤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公告(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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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徽滁州凤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公告(10人)

根据工作需要,凤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聘用司法警察10名。具体岗位情况见《凤阳县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察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2.尊崇司法警察职业,服从单位分配,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生理缺陷、纹身等特征。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须具有凤阳县户籍、经常居住地在凤阳县。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为“2005年3月23日之前出生”。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有吸毒、嫖娼、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

9.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院校生;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http://rmfyzp.ahrccp.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1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登录http://rmfyzp.ahrccp.com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3.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3年4月2日16:00前登录http://rmfyzp.ahrccp.com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4月3日16:00前登录http://rmfyzp.ahrccp.com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为满额招聘,对因达不到1:2比例开考条件的,经招考单位研究同意后,招聘名额可以在其他岗位进行调剂。)

(二)笔试

1.笔试地点位于滁州市主城区,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12日9:00至2023年4月14日9:00期间登录网址http://rmfyzp.ahrccp.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逾期不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基础知识、社会常识、写作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3.为确保拟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部分岗位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要求。

4.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凤阳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czfyfy.ahcourt.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凤阳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czfyfy.ahcourt.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逾期不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

3.体能测评合格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应主动申请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以网站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凤阳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czfyfy.ahcourt.gov.cn),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退役军人证、驾驶证等),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公布内容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且属于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考单位研究同意后,按实际人数开考。

5.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最终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优先录用:①中共党员、②持有 B1 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③退役军人、④警校及体校等院校的警务类及体育类专业毕业生;若上述条件仍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终成绩相同,参照第(六)条第2点执行)。

2.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czfyfy.ahcourt.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薪酬待遇等参照凤阳县人民法院现有聘用司法警察标准执行。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公司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人员应在通知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等由凤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凤阳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czfyfy.ahcourt.gov.cn),查看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及相关要求。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5.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2024年3月23日前,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咨询电话:0550-6726330(凤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550-6738313(中共凤阳县纪委凤阳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

凤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报名表.xlsx

凤阳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3日

原标题:凤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聘用司法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engyang.gov.cn/zwdt/tzgg/27836005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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