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检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犯罪主观方面之过失及无罪过事件你真的了解了么?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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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检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犯罪主观方面之过失及无罪过事件你真的了解了么?

刑法在公基考试中的重要性我就不再强调了,而围绕犯罪的案例考察在各地考试当中也是频繁涌现,本文主要围绕犯罪主观方面中的过失以及无罪过事件进行分析。仍旧是围绕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来看待过失以及无罪过事件。

首先是过失,依据意识因素的不同可以将过失区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意识因素表现为应当预见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意志因素表现为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例如6岁的小强在托儿所上课过于淘气,老师让其反省,关其至小黑屋(仓库)3小时,之后开门发现因仓库密不透风导致小强窒息而死,此种情形即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意识因素表现为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意志因素表现为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相对来说过于自信的过失在事业单位中考察较少,因为题干中需要描述一种轻信能避免的心态,容易界定,例如一般酒后驾车导致的损害大多都表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有经验的司机喝了点酒,相信自己没醉,仍可开车导致出事,酒醒后后悔不已,此种情形一般界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犯罪主观方面还有一种特殊形式,即无罪过事件,表现为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意识因素表现为对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无法预见,意志因素表现为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例深夜甲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压死了睡在路中间一堆低矮草丛中的乞丐,此时以常人角度去理解是无法预见高速公路上会有人深夜睡觉的,所以对损害结果也是无法预见的,当然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界定为意外事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可抗力意识因素表现为对危害结果已经预见但因为不可抗力无法避免,意志因素表现为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例如过去的铁轨需要人力来调整,甲乙两家有世仇,甲是一个搬轨工人,一天,甲在工作,相对方向驶来两列火车,只要甲调整铁轨后两列火车便相安无事,会错开行驶,此时乙出现,上前殴打了甲一顿并将甲绑在铁轨旁的树干上之后扬长而去,甲眼睁睁看着两列火车车相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对于甲来说他当然可以预见不搬动铁轨有什么后果,但其因被绑住已经无法避免,所以主观方面界定为不可抗力,仍旧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例题】甲、乙二人均系木材厂的工人。某日为某房主搬运木材,午休时,甲说不知这木材是否能燃烧,乙说我去试试,说完乙便用打火机去点,结果引燃了旁边的油桶,将房主的房子烧毁,乙对房子烧毁的主观方面是( )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间接故意

C.意外事件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主观方面,首先从意志因素去看,乙对于房屋烧毁的态度如何,是希望,是放任还是反对的态度,常人理解都不希望灾害的发生,推断出乙对这一损害结果的态度是反对的,那么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均排除,故B选项错误;在这里甲乙二人均是木材工人,那么常识一定具备知道木材易燃,所以对于危害结果并非完全无法预见,故C选项错误;过于自信强调已经预见危害后果但轻信可以避免,本题中乙若是预见此种危害后果便不敢有此试了,所以D选项错误;乙凭借自身素养应当预见木材易燃,但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故A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例题】某司机自恃车技高超,经验丰富,无视他人劝阻强行超车,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在此次事故中,该司机的罪过形式为(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主观方面的判断,首先审题,问的是罪过形式,所以排除无罪过形式意外事件以及不可抗力,之后看意志因素,也即司机对这一危害结果的态度表现如何,很容易界定本题中司机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排除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故A和B选项错误;从题干中可以看出,司机自持车技高超,且未听他人劝阻而超车导致损害发生,司机对于可能的危害结果是有预见的,只不过相信自己的能力,轻信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当然也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故本题答案为D。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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