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烟草行测备考——民事行为能力 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年河南烟草行测备考——民事行为能力

   众所周知,《民法总则》在2017年10月1日生效。该法典在我国民法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我国将来制定统一民法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也顺理成章地成了热门考点。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就跟大家一起聊一聊《民法总则》修改的亮点问题——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点详解】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它所强调的是“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活动的能力。根据行为人的年龄以及其辨认自己的能力,我国《民法总则》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条解析:十八周岁以上(包括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独立实施的行为有效。比如二十周岁且精神正常的甲独自去商场购买的手机行为有效。这里注意,第十八条二款的涵义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虽然生理年龄未达到十八周岁,但如果能自己养活自己,就可以看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以下例题:

  【例1】17周岁的甲辍学打工,每个月工资3000元。用自己的积蓄给母亲买了一部手机,母亲心疼钱认为甲未成年,单独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请问甲买手机的行为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中公解析】答案选A。甲虽只有17周岁,但靠自己的劳动能力为生活的主要来源。此时将甲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他所独立实施的行为有效。故本题答案为A。

  需要注意的是,该法条所强调是这个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能力养活自己。所以即便该未成人有较多财产,但如果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都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条解析:《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将《民法通则》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人,改为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人。修改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度较以前有所。需要注意的是,在考试中可能会出现的干扰选项“是六周岁以上的未成人”。这是因为《民法总则》的修正案为六周岁,但在最后定稿时确定为八周岁。《民法总则》第二十二条将《民法通则》规定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改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该条修改的目的,一是为对精神病人以表尊重,二是可以将老年痴呆等疾病也囊括在内。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条解析:《民法总则》第二十条将《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改为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民事活动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知识点梳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的主要来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