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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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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行政法涉及行政救济知识点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们总会提到一个问题,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一个行为之后究竟是被定性为具体还是抽象,会导致当事人能够采取的救济手段不同。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是狭义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说法强调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政职权行为。这种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通过其构成要素与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例如,提出供公众参考的信息、建议或者指导,工商管理部门销毁已经依法没收的假冒产品)、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为、刑事法行为区别开来。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1、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

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的目的是要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使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得以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以便与行政事实行为区分开来。

2、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的处理

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项的一次性处理,这表明处理的个别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特征。个别性特征是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主要标志。

3、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是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律单方面设定的,不需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同意。这指明了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命令服从性质,不同于民事行为;其次它说明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需要与公安机关的刑事侦察和其他刑事诉讼行为区分开来。区分的主要根据是执法根据。根据刑事法律进行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通缉、搜查、扣押物证书证、冻结存款等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最后它说明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合同和双方性的其他行政协议行为。行政合同和双方性的其他行政协议行为的主要特征,是行政一方与另外一方当事人就合同或者协议事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不包含命令因素。

试题回顾:

下列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

B.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C.交警开具违章罚单

D.民政局颁发《社团登记证书》

【答案】A。解释: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①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②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③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④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医院不是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故A项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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