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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基法律知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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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公网校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民事行为能力划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民法总则》已经运用一段时间了,但很多人之前在其他地方了解的还停留在《民法通则》的内容,在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方面做出比较大的改动,何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也就是自然人自己能否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再现】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表述错误的是:

A、甲十八周岁,智力正常,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乙十五周岁,初中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丙七周岁,小学一年级,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丁十七周岁,在饭店工作,能自食其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D。解析:《民法总则》第 17 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 18 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 选项正确。第 19 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 选项正确。第 20 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 选项正确。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 选项错误,当选。故本题答案为D。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例题再现】刚上幼儿园的甲将自己的智能手表丢向路边,被乙拾得。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丧失手表所有权 B.乙依先占取得手表所有权

C.乙应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D.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答案】C。解析:刚上幼儿园的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做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甲抛弃手表的行为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其所有权并未丧失,乙不能取得手表所有权,乙应将手表返还权利人。C项正确,在做这个题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甲之前的行为效力才能讨论后面乙的行为。这种题就比较绕,但还是要知道考点在哪里。

中公专家点评:在民法总则中判断行为能力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精神状况,还有就是年龄问题,因为在年龄上做出修改,所以要引起重视,尤其是临界的时间点比较容易出错一定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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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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