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宣告失踪
(1)宣告失踪的概念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制度。
(2)宣告失踪的条件
①自然人必须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受宣告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②自然人下落不明必须达到一定期限,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间为2年。
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民法通则》第20条2款:“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③须由该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对于申请权的行使,法律没有规定顺序以及序位的限制,即申请人之间没有排他效力,任一申请人都可以申请。
④须经法院依法宣告。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宣告失踪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应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3)宣告失踪的效力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的效力主要是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应当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失踪人的债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以支付财产的方式来履行。
【习题演练】
1. (单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宣告失踪的条件之一是公民下落不明满: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 (单选)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机关是: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 公证机关
3. (单选)公民被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
A.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B.其财产由特定人代管
C.婚姻关系中止
D.继承程序开始
4. (单选)甲被宣告失踪,其财产由其好友乙代管,后甲返回,撤销了失踪判决,对该财产的处理说法错误的是:
A.乙不仅应返还原物,而且还应返还孳息
B.乙只需返还原物,不用返还孳息
C.乙应返还原物及孳息,乙对甲享有费用请求权
D.如果甲不支付费用,乙对保管财产享有留置权
5. (单选)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宣告失踪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公告,期间为________。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应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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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