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院聘岗位”人员1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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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院聘岗位”人员14人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我院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回答问题。面试满分100分。

4.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

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院聘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内蒙古农业大学:0471-4309278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0472-8886238

(二)咨询电话

内蒙古农业大学:0471-4316652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0472-8880670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院)

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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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院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16日

原标题: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院聘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xinwenkuaixue/2022916190512.asp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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