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西晋中市平陆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第1号)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加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为60分,总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
①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分值为100分。
③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实行单人单桌,一堂考完。
④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②重点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等。
③面试考官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承担。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④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⑤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平陆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习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招聘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平陆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当地考试机构及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2、报考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报名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完成报名后,按要求迅速有序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3、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给接受防疫检查。进入指定地点,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指定地点参加报名、资格复审和考试、体检等:
(1)现场检查发现有体温异常(≥37.3℃)或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2)山西健康码非绿码的;
(3)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4、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谎报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5、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七、其他
1、近三年已进入我县事业单位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359-8801081
监督电话:0359-3660158(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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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5日
原标题:平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公告(第1号)2022-09-06
文章来源:https://www.sjrc.com.cn/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4440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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