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肃临夏州广河县招聘“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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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甘肃临夏州广河县招聘“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和被反映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在确定的聘用人员范围内,按照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由聘用人员按照报考的学段学科及公布的招聘岗位中内自愿选择工作岗位。

七、上岗及管理

聘用人员的上岗及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一)上岗

聘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上岗前,须安排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

(二)管理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按学年进行年度考核,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规范聘用人员的业绩考核。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统一组织,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作为续订合同、工资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依据。

合同期满后,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续聘。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国家、省、州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聘期内,可自愿参加国家、省、州、县市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同工同酬聘用教师不得跨县(市)流动,在本县系统内可以合理流动,本县系统内流动不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但必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及新岗位聘用条件。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待遇确定,工资福利由县级财政列支,与同等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执行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等级和薪级等级参照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并执行对应标准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发放办法发放。取暖补贴参照同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其他考核奖励不予发放。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执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缴存比例不低于5%。

聘用人员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均参照现行在编在岗教师相关规定和资格条件执行。

九、组织实施及监督

广河县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工作,由县上统筹协调,各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笔试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及面试等工作。县上成立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并发布实施公告,具体负责宣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成绩发布、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培训、考核等工作。命题、制卷、阅卷费笔试、面试等工作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广河县“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为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疫情防控

1.县教育局要积极与县卫健部门联系沟通,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2.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存在以下情况,请及时联系广河县教育局,并按要求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广河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考前14日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西藏、新疆、海南、青海等中高风险地区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接触史、旅居史等情况。

3.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场时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身份证、准考证及通知单,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考生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和考试时须临时摘除口罩。不与无关人员交流,在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保持安全距离。

4.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持相关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将报告交给考务人员核查。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异常症状的,考点及时更换,并按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处置。

5.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须接受专业评估,确需在隔离室考试的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不得故意压制已有的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异常症状,应主动上报。

6.因集中隔离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7.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避免感冒,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9.考生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领取考试通知单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广河县“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需密切关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和“广河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二、政策咨询及报名审核地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广河县教育局 0930-5621678

咨询地址:广河县二号统办楼2楼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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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河县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岗位简表

2022年广河县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广河县教育局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河县财政局

2022年9月3日

原标题:2022年广河县公开招聘“同工同酬"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hx.gov.cn/content/2022/13476.html

(责任编辑:王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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