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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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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行政处罚占了行政法很大的比值。其中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内容,很多学员在实际做题的时候也会存在困惑。所以本篇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种类知识的讲解。

一、法定分类和学理分类

1.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类型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法定分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学理分类

根据行政处罚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声誉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警告属于声誉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财产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属于行为能力罚;行政拘留属于人身罚。

二、法定分类

1.警告

警吿,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提出谴责和吿诫,申明其行为违法并教育行政违法行为人避免以后宣犯的一种处罚方式。警告只具有精神惩戒作用,一般对实施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进行这种处罚。警告一般可以当场作出。

2.罚款

这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的金钱,剥夺其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例如:OFO单车由于未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于2019年11月30日前在北京市开立银行资金专用账户,并经约谈后未能整改到位,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于12月依法对其处以3.2万元罚款。

【陷阱提示】

罚款和罚金: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以当事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为前提;罚金的性质属于刑司,以当事人违反刑法构成犯罪为前提。

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指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其属于能力罚,即在停产停业期间,受处罚的当事人不得进行生产、作业或者工作,但法律资格并没有被剥夺,其此前获得的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仍然有效。经过整改和纠正,在符合法定标准和要求后,行为人无须重新申请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就可以继续进行生产、作业工作。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是对违法者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享有的某种资格的取消;而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则是中止行为人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待行为人改正以后或经过定期限以后,再返还许可证、有关证书或执照。

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暂扣6个月以下驾驶证。这里即是指暂扣许可证。

6.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对,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时间上,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时间为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日。

(3)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例题】

下列哪些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

A.质监局对甲企业涉嫌冒用他人商品识别代码的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B.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乙企业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药品安全标准的药品

C.环保局对排污超标的丙企业作出责令停产6个月的决定

D.工商局责令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丁企业支付消费者3倍赔偿金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选项C);(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选项A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据此可知,该做法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选项B不属于。责令召回是指行政机关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产品而不采取召回措施的情况下,作出要求企业召回产品的行为。

选项D不属于。“支付消费者3倍赔偿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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