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晋中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资格复审公告
一、 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所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公安机关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21日-7月24日
各招录机关具体资格复审时间见附件2
地点: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418室(榆次区龙湖街141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3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