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机关地税局资格复审公告
2014年7月15日至7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具体为报考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地税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15日,报考吕梁、晋中、阳泉、长治地税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16日,报考晋城、临汾、运城地税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17日。
资格复审地点:
山西税务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太原市水西门街23号)
乘车路线: 808路、809路、828路水西门站。
咨询电话: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 0351-4080350 4061513;
资格复审期间:0351-4123111转81388
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6、以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报考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9、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