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省曲靖农业事业单位委托招聘面试公告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9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7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3〕× 50%+〔面试成绩〕×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三)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并列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并列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进入考察或体检人员。
九、考察、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
按5月9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1:2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农业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农业局和云南省曲靖农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市农业局人事科 0874—3125041
曲靖农业组织人事科 0874—6178955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 0874—3128023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4—8967925
0874—8967943
原标题:云南省曲靖农业 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曲靖市农业局
2016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