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曲靖市委党校事业单位委托招聘面试公告
(十)员在校纪委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面试即兴回答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演讲(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演讲(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除1号考生外(1号、2号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评分,并在3号考生面试结束后宣布)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30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面试成绩并列的,将组织考生就面试的第二方面的内容(即兴回答问题)进行重新面试,面试时间为3-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九、考察、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
考察、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16年5月9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1:2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中共曲靖市委党校 0874—3117823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委党校纪委 0874—3190801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0874—3128969
原标题: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
2016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