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海南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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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海南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做好我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批〔2020〕6号)文件精神和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在美兰区的人员;

(二)持有美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确认时间内,在美兰辖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美兰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海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参加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22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已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

申请人需准确、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

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二)选择认定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及认定权限,申请人需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属的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1.户籍地或居住地(以有效居住证为凭证)在海口市美兰区辖区内的,或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美兰区教育科技局。

2.在琼台师范学院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请选择琼台师范学院。

3.在海南师范大学的大四在读生,在读研究生、博士生,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师范大学(归属琼山区教育局认定)。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

5.户籍或工作、读书地均不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和三沙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省教育厅。

(三)认定

1.认定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

2.认定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政府办公楼211室。

3.咨询电话:0898-65321276

4.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扫描原件材料并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并发送邮箱:mljszgrd@163.com进行认定。 申请认定时需发送以下认定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相片相同),供制作资格证书用;

(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时间为近期三个月,自行打印附件1到医院体检相关项目,只需扫描有照片、有体检结论那张即可);

(3)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

(4)网上申报时显示“待核验”的材料,确认时还需要现场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核验。

(5)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6)以户籍地认定需发送《户口本》有自己名字那页;以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认定需扫描居住证正面和背面发送邮箱;

(7)个人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提示:认定环节全部在网上申报并完成审核,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以上材料网报时务必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5.实行容缺受理。

申请人不能如期提交的材料,可以提交承诺书(扫描发至指定邮箱),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8月18日前)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1.领证时间:2020年7月9曰一7月20曰。

2.领证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政府办公楼211室。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要在8月18日前将容缺受理的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mljszgrd@163.com进行认定,逾期自误。

(二)2019年始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再由申请者提交。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所选择的认定机构电脑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者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三)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者需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弹出通知中下载《个人承诺书》,自行打印、手写签名并拍照,以备报名时上传。上传《个人承诺书》照片时,务必调整正确位置、内容完整(含标题、手写签名和日期)且清晰可见。

点击下载>>>1-2全部下载.docx

1.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海南省教师资格材料延迟补交承诺书(模板)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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