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黎明职业大学招聘人事代理实验员考试考核安排公告
根据《黎明职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实验员通告(2015.3)》及《黎明职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实验员补充通告》精神,现就招聘的考试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者应在考试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到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及就业推荐表)。报到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将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
三、应聘者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报到。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若有特殊情况并提前告知同意除外)。
四、应聘者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黎明职业大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安排若有变动另行通知。不详之处请提前电话咨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5-22902302)
原标题: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实验员考试考核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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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实验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名单及报考志愿.xls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