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变迁
封建社会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的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春秋时期人类进入铁器时代,生产力,井田制逐渐瓦解。战国时期,公元前594 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按土地亩数征收赋税。秦国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实际上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秦汉时期,秦统一六国之后在全国推行名田制,汉朝在实行“休养生息、无为而治”的同时沿用秦朝的土地制度。名田制是以军功爵制为基础,按户籍计口授田的同时,又按军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数量的土地。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北魏至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在唐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被废止。
废除均田制后唐朝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秋两季征收,故称之为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
北宋王安石变法实行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贫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客观上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折成银两,按田亩进行收税。实现了我国赋税制度从实物税向货币税的变化。
清朝雍正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按土地征税,不再以人作为对象征收丁税。
例题
1.我国历史上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是?
A.齐国的“相地而衰征” B.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
C.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 D.清朝的“摊丁入亩”
【答案】C。解析:A项按照土地的数量和优劣征税的赋税制度;B选项按亩征税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但是没有以法律的确立土地私有制;C选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因此,此题正确答案选择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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