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招聘韶关市曲江区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公告【招1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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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招聘韶关市曲江区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公告【招12人】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委托韶关市曲江区众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主要从事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层民政业务的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共12名,其中:区民政局1名,马坝镇2名,大塘镇、枫湾镇、小坑镇、沙溪镇、乌石镇、白土镇、樟市镇、罗坑镇、松山街道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韶关市曲江区常住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优先。

4、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设备。

5、报考区民政局、马坝镇、松山街道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其他镇须具有全日制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区民政局、马坝镇、松山街道的人员限曲江区户籍,报考其他镇人员限本镇户籍,身体健康;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宜担任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40-5:00(周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许屋村D栋202房

(四)报名咨询电话:0751-6676077

(五)报名联系人:沈小姐、刘小姐。

(六)报名所需要的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现场填写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工作证、退役军人证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近期大1寸红底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

(七)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

(一)笔试以100分为满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主要考察通用能力测试及电脑运用等;

(二)面试以100分为满分,面试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实名向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提出书面异议。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由韶关市曲江区众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资格审核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服务方式,聘用人员工资由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承担,列入年度预算予以,其待遇按年40000元/人(待遇含全额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含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600元/年)下拨至用人单位,韶关市曲江区众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规定将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根据《劳动法》规定与所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分配原则:根据报名志愿分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分配。

(二)工作要求: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5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韶关市曲江区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ujiang.gov.cn/xw/tzgg/201911/t20191106_84504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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