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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60人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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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扶贫工程,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让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平桂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60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年龄在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08日—2001年11月0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08日—2011年11月0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具体详见2019年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11月0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5)通过国家检验、影像、药剂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平桂区各乡镇卫生院、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用编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编人员录入区级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计划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1月05日起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贺州微就业、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m)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对《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平桂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8831199。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安顺大厦六楼,联系电话: 0774-8831199)。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报名表(一式两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

5.《婚育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后报县(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7.参加工作以来有获得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0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法

(一)初选评分

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获得的荣誉、工龄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学历(3分):研究生毕业3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分)。

2.执业资格(4分):中级及以上4分;执业医师3分;执业护师、药师、医学检验技师2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分。

3.工龄(1分):每满1年0.1分,不得超过1分。

4.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2分):自治区级2分;市级1分;县区级0.5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分,各项仅取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分数并列时,首先以学历层次高底、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序;若学历层次及取得时间均相同时,以执业资格等级的高低、取得该执业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序;若执业资格等级及取得时间均相同时,以工龄月份数多少确定先后排序;若工龄月份数相同时,以获得的荣誉高低重新确定排序。

(二) 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初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6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6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和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的组织实施

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结构化面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中旬,具体见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于面试前两天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及联系电话:平桂区平桂大道安顺大厦C座6楼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8831199。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初选评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初选评分、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统一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和手续。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5年内可通过竞聘上岗在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合理流动)。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实名编制管理。

3.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4.本次招聘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8831199、0774-8832433。

查看附件>>>

附表:1.2019年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贺州市平桂区 贺州市平桂区

卫生健康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11月05日

原标题:贺州市平桂区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xhz.gov.cn/E_ReadNews.asp?NewsId=73389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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