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定点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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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区中山火炬城建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中山火炬有限公司、潮州市中炬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6个公司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
(二)有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及综合分析能力,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过往一贯表现,符合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岗位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及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高校定点公开招聘区属总公司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18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四、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方法、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19、20日三个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详见下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如下:
(1)明确报考意向。考生通过《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高校定点公开招聘区属总公司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查询职位信息,确定报考职位意向。
(2)现场报名。
考生需提供《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属总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底色不限)及符合招聘要求的佐证材料。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未毕业的提供学生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素养、特长、在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的干部任职经历、在校内社团的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励及其它综合素质,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考试人员。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
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入围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拟入围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
安排拟入围人选体检,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9873709、89893883(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监督电话:0760-88512388(中山火炬开发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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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原标题: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高校定点公开招聘区属总公司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hjq/zwgk/view/index.action?did=2038&id=5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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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