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自治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选调公告【招4人】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可传真,含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参加报名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个人自荐材料(800字以内,含本人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3)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可拍照与自荐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组织,从报名参加选调人员中,根据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岗位要求,通过初步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特长与岗位的匹配性,从报名人员中筛选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需认真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被选调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被选调单位。
(四)被选调单位无住房。家属工作调动需要自行解决。
(五)本公告由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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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
2019年10月29日
原标题:自治区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xfj.gov.cn/index.php?m=Home&c=Article&a=detail&id=3311&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