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学院教师招聘公告【招11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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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衢州学院教师招聘公告【招115人】

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大学建设试点示范院校,坐落于素有“四省通衢”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衢州市。学校现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开设涉及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等7大学科门类的本专科专业35个,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8000余人,专任教师43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8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18人。现诚邀海内外有识之士加盟我校。

一、招聘对象(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应热爱祖国,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一)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创新人才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排名第一)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二)

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创新人才入选者;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学术带头人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博士学位,近年来主持过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期刊发表过论文,或承担过重大重点工程咨询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博士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学术业绩突出的海内外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其他人才

紧缺学科专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具有特殊技能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控制要求,适度引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引进待遇(见附件)

四、应聘及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衢州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直接下载),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需要PDF或图片格式),文件名以“应聘学院+姓名+学位+学校+专业”命名)发送至人事处和相应二级学院邮箱各1份(详见联系方式)。辅导员招聘会另行公告,请关注我校网站。

届时将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批组织考试考核。本公告也将依据人员录用情况更新需求人数。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试、考核;

5.体检;

6.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8.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程序各环节要求

1.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编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2.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学院校网(www.qzc.edu.cn),主管人事部门网站、各类人才招聘信息网、省市政府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等渠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属学院(部门)的主管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个人求职申请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审查。经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4.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条件的,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其他人员的招聘,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的设置需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具体考试与考核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

对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人员的直接考核按以下要求进行:

(1)招聘岗位所属学院(部门)成立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组成员由学院(部门)领导、专家、教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其他学院(部门)的专家代表原则上不少于2人,人事处负责选派。考核推荐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审查、备案。

(2)考核推荐组可通过课程试讲、面试交流、材料审议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审查,形成考察报告,报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复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学校研究

(1)人事处对学院(部门)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人事处分管校领导同意,提交碰头会讨论。

(2)经碰头会讨论通过的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研究。

6.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衢州市人民医院进行。

7.审批

拟引进人选材料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备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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