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招3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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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招35人】

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和工程,全面海曙教育品牌,经海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学校及岗位

共招聘中学事业编制教师35名。其中,初中语文8名、初中数学8名、初中英语8名、初中科学11名。录用人员将根据填报志愿安排到海曙区以下学校: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宁波市第十五中学、宁波市东恩中学、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学、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学、宁波市海曙区高桥中学。具体招聘学校和招聘指标数详见《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0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一批)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4.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及上海市(六省一市)生源或户籍;部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生源和户籍不限。生源是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19年10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7.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科学岗位,其本科须为师范类。报考初中英语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25日17:00-2019年11月9日12:00.

应聘人员通过 https://wj.qq.com/s2/4838655/118a/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10日(星期日)9:00-16:00.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漕宝路88号)“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展位现场。

3.现场确认

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相同。

(1)应聘人员(含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4)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现场确认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

(4)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网上或现场)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初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初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

2.初试

初试时间初定于1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

初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指标数4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11日初试结束后当天在初试教室门口公布,同时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通知。面试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签约

拟定于面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海曙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具体工作单位按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分配志愿进行分配。针对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多个学校的,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两所学校,并填报A、B两个志愿。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录用。如A、B两个志愿都没有录用,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服从调配的不予录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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