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赣州市赣县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选调公务员公告【招1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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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西赣州市赣县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选调公务员公告【招12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计划数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选调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赣州市赣县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1.赣县区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赣县区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在编在岗参公人员。

若考生现为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选调后只保留相应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与职级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参公)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条件详见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专业分类请参照《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职位要求的学历均指本岗位选调最低条件;全日制学历是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与所报考单位在职人员无需要回避的情况;

7.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被诫勉谈话,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曾被评为不称职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调出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政策规定限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xian.gov.cn/)、赣县区党务公开网(http://www.gxdw.gov.cn/)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赣州市赣县区公开选调考试。

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带好报名的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6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县区行政中心主楼0625室(赣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号码:0797-4424596)。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经核查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免冠照片3张,《赣州市赣县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3)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开考比例及改报。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将于2019年11月1日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xian.gov.cn/)、赣县区党务公开网(http://www.gxdw.gov.cn/)等媒体及时公告,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改报到符合本人条件的其它职位,每人限改报一个职位,采取现场改报的方式进行,改报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科员A、科员B、科员C职位各增加2人、科员D职位增加3人确定差额体检与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某个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选调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由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

(七)公示

拟公开选调人员名单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xian.gov.cn/)、赣县区党务公开网(http://www.gxdw.gov.cn/)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八)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呈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程序报批后,由区委组织部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九)服务年限

本次选调人员一经录用,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出我区或参加区外选调。

五、本方案由赣州市赣县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9年江西省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赣州市赣县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报名表.doc

赣州市赣县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赣县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2日

原标题:赣州市赣县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xian.gov.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1&wbnewsid=68812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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