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长江引航中心招聘引航员公告【2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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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长江引航中心招聘引航员公告【22人】

(二)笔试

1.时间:初定于2019年10月下旬在四大高校同时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与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商定,各高校报名学生在各高校内参加,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监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署个人信息真实性地诚信承诺书。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科目:笔试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测验》两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和6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总成绩为两门理论考试成绩之和。

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出题。考试内容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和引航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指标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如果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本校内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拟定后,由招聘小组现场在本校内公布。公告张贴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1.时间:拟定于笔试后第二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与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商定,各高校面试学生在各高校内参加,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场内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场内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含英语)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同时,对面试人员进行场外考察,场外考察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学习表现、为人处世等方面。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录用。

(四)确定拟录用意向

1.时间:拟定于面试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实施: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指标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其中排名在本高校招录指标内的为拟录用人员,其余为候补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各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议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录用人员放弃拟录用资格的,所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本高校候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所空缺名额在本高校候补人员中递补不满的,可根据需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录情况在其他高校候补人员中进行调剂。

(五)体检

体检(复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等要求执行。应聘人员体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政审)

1.考察时间:拟定于体检结束后。

2.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

3.考察方式:由长江引航中心联系有关院校进行。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提交长江引航中心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长江海事局网站上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拟聘岗位、毕业院校等内容。公示时,同时公布纪检组和人事教育部的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长江引航中心研究后,原则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长江引航中心及时上报招聘情况,待上级主管单位正式批复后,正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报名须知

1.提供材料。应聘人员需按照本公告的第四条的要求提供应聘材料,并提供附件1和附件2。

2.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10-86848881(肖先生),监督电话:0510-86848820(肖女士)。

3.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17:00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未按期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通过隐瞒、作假欺骗等手段获得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有效值守,确保通讯畅通。

4.根据工作实际,可能对招聘时间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5.四大高校的招聘指标,根据各高校生源综合素质及报名情况,可相互调剂。

6.本公告发布的2020年拟从航海类毕业生招聘的引航员仅为拟招聘计划,最终以上级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江引航中心负责解释。

长江引航中心

2019年10月10日

原标题:长江引航中心拟招聘2020届航海类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j.msa.gov.cn/xxgk/xxgkml/tzgg/zlgg/201910/t20191010_629252.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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