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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东方航空第四期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通知

根据《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航空安全员训练大纲》以及民航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航空安全员资质训练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37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2019年空保管理部初任训练计划安排,为航空安全员训练质量,现将东航2019年度第四期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岗前培训、客舱应急培训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训练时间

(一)报到时间:

2019年10月18日13:00-15:00,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训练基地的,请各单位负责人提前联系培训管理部及训练基地联系人。

(二)培训时间:

1. 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时间:2019年10月19日至2019年12月28日;

2. 岗前训练时间:2019年12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参训学员需获得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合格证);

3. 客舱应急训练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2日(参训学员需获得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合格证)。

二、报道地点及联系人

东航技术应用研发中心(上海市青浦区横一路88号)3号楼317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602122282

三、参训人员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管理办法》(东航股发〔2019〕546号)第八条之规定,东航技术应用研发中心指定张琳为该期初任训练班班主任,负责配合训练基地做好训练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训练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各公司需指定一名参训队员为领队,负责培训期间的相关事宜。领队需提前与此次培训老师联系培训事宜;

(三)根据局方下发的《航空安全员训练大纲》规定,新招录安全员必须通过相应的体测考核,并达到考核标准,请各单位在送训前做好该项工作、严格体测标准,准确记录体测成绩,杜绝未测送训现象的发生,做到送训一个合格一个;

(四)请各单位做好送训动员工作,要求参训人员必须服从校方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校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各类违法、违纪、违规等事件的发生;

(五)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应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填报请假单,报送训及承训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离开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视为旷训。请假人员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训处理;

(六)请参训学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以下物品:

身份证,银行借记卡、生活用品、黑色作训服一套、黑色西服套装、白色长袖衬衫、黑色领带、黑色正装皮鞋、学习用品(笔记本、黑色水笔等)、行李箱(限一个)。

点击下载>>>

2019年度东航第四期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名单.xls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空保管理部

2019年10月11日

原标题: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四期航空安全员初任训练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ob.ceair.com/noticeDetail.html?id=MjYwM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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