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百人团选聘公告【招100人】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资源体系,给全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师资,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8〕28号),拟遴选100名业内专家成立深圳金融百人团,具体安排如下:
一、职责
深圳金融百人团负责为我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专题讲座、公开课、微课等。
二、遴选原则
公开评审、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三、经费资助
入选深圳金融百人团的业内专家,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向其颁发聘书。为我市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供服务的,可获得相应报酬,具体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参照市财政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在持牌金融企业任职的,具有丰富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经验;
2.在股权投资机构任职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的投资案例;
3.在高校、科研院所任职的,拥有政治、经济或金融等学科方面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论文、已出版专著、重大项目结题报告等);
4.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精通经济金融相关政策;
5.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任职的,具有丰富的金融监管或资本市场工作经验;
6.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任职的,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及丰富的金融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7.在其他机构任职的,其研究领域与金融的相关度较高,已取得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或已有持续深入的实践探索且成效较好。
(二)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丰富的教学、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经验。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受理,额满即止。
六、申报材料
《深圳金融百人团申报表》(见附件),其中单位推荐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程序
(一)报名推荐
深圳金融百人团有两种报名方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以单位推荐为主。
(二)主管部门审核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深圳金融百人团拟聘任名单。
欢迎各单位踊跃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深圳市金融百人团!
(联系人:石小姐,电话:8812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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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金融百人团选聘工作的通知.pdf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10月8日
原标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金融百人团选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201910/t20191008_18243422.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