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册亨县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60人】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加分情况在笔试前向社会公示。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二)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5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4.2019年册亨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表)1份;
5.县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6.报考限册亨县户籍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册亨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8.定向招聘在册亨县任职满1届或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分别提交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文件和县民政局颁发《当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9.册亨县建档立卡扶贫户须提供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10.册亨户籍的退役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11.《承诺书》(附件3)、《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自行下载《报名暨加分表》,填写好信息并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签订服务《承诺书》《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的考生,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被委托人签订服务《承诺书》《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册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对照《招聘简章》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加分政策及确认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册亨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册亨县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加10分(高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职位不加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暨加分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种类,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填写加分申请的报考者,视为不具备加分条件或自动放弃加分。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册亨县户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簿》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册亨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4)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填写《报名暨加分表》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