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广东深圳市南山区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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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广东深圳市南山区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部署,2019年深圳市南山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认定的范围

(一)户籍在南山区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且居住证申领地在南山区的社会人员;

(三)南山区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具体的网上申报流程可参考附件1 )。

四、现场确认

为了减少现场确认办理等待时间,方便办理流程。现场确认须通过网上预约,预约方式为:关注“南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阳光办事”的子菜单“预约区级大厅”,选择“南山大厅”进入,点击“在线预约”,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再选择具体时间段进行预约,完成预约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取号办理,取号时间为工作日9:00--11:45,14:00—17:45。

南山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86975095。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上午9:30至10月16日下午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12:00至14:00不受理材料)。

(二)现场确认地点: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咨询电话:0755-26486245、26486381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自行准备牛皮纸档案袋1个,将《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2)填好打印并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需要提供审核材料原件查验,如网上报名时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须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其它材料如在认定系统内比对不的,现场确认工作人员需验核原件。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

1.南山区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红章(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卡;

2.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领地为南山的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

3.南山区域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完整的学业成绩单。

4. 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 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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