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南海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1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岗位招聘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报考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考察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会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残联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委组织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214879
监督电话:0898-66210235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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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9日
原标题:海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文章来源:http://www.hkscl.org.cn/content/2019-09/19/content_3784136.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