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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公告【招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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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管服”改革文件精神,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批准,由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委托红安县鑫账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招聘工作,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18名,从事政务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地点为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能胜任岗位文化素质,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掌握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具备窗口单位工作的素质要求。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24日开始登录红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红安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zf.gov.cn/)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8日,节假日可报名,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地点: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咨询电话:0713-5180585

5、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登录红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此表除签字处手写外,其他部分均打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红安县鑫账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相关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放宽面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红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末位出现两名以上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个环节入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面试招考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红安县鑫账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已录用参加体检人员需缴体检费350元。体检费由医院直接收取,体检不合格者不退体检费。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

2、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红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红安县鑫账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月薪4000元(含五险费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红安县鑫账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点击下载>>>

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 红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zf.gov.cn/4303615/1960859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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