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秋季福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师资格认定通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秋季福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10号)和《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户籍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持有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有效居住证(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莆田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及申请方式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部门审查确认后,县区汇总上报莆田市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部门认定。

(三)在莆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

(四)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莆田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可在莆田市各县(区)教育部门中择一办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受理县区审查确认后汇总上报莆田市教育局认定。

认定有关规定详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见附件1),具体认定事项请关注相关认定机构网站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4-5952913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6日。

友情提示: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体格检查: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局统一组织到莆田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

友情提示:

1.申请人应在体检当天早上8:00前空腹到指定医院集中登记(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费用由医院按其体检收费标准统一收取。体检结论确定时间跨度较长,为不影响教师资格认定,拟申请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如果不在各县区认定机构(教育局)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的,视为无效。

2.体检标准及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附件2)精神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组织单位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3.体检表上所贴照片应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申请人的照片需“三同”,即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贴的照片以及用于制作证书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三)现场确认(受理)

1.确认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3日。

2.确认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2窗口(注意网报系统)

(四)审核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11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19年12月4日-12月11日。

(五)领证时间:2019年12月12日。

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领证方式: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签领)或邮递到付。

在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请关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电话咨询,如有其他变化将在网站公告栏通知。

四、网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 2019年10月16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选择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