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宁津县招聘教师公告【招50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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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宁津县招聘教师公告【招508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人员结构,教育系统人员素质,增强教育系统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2019年宁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9月25日之前取得。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县政府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 9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8日16:00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后,下载打印《2019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情况表》(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9年10月16日9:00— 10月19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9月26日—9月29日到宁津县教体局政工股(文昌路南首教育大厦四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情况表》,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9年9月25日之前取得。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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