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人】
四、笔试
1.笔试统一参加国家人力资源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10月提供的“分类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
2.笔试科目为:专业技术类(C类),共考两科。
科目一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考试时限为90分钟
科目二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应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科协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将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于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可降低为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科协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成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
3.面试试题由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出专业要求,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出题并印制评分参考和评分表,对进行入闱管理,签订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严格执行规定,整个过程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4.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者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色标记的配饰。
7.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自治区科协将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8.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纪检工作人员和考官签字确认。
9.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科协将考生的面试成绩上报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笔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1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自治区科协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自治区科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应聘人员需要复检的,自治区科协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区科协统一组织实施。将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函、电话咨询、走访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科协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将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