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第一批特聘岗位专干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等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2019年第一批特聘岗位专干招考公告》,现就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对象
资格复审及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以及因怀孕或可能受孕未做X光检查但其他检查、检验项目合格的考生。
资格复审及考察有关事宜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时间
2019年9月12日至9月20日。
(二)内容和形式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是否具有报考回避、严重失信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由招录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资料、与考生面谈、到考生曾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应当按招录单位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2.考生在资格复审、考察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其他妨碍资格复审、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否则将被取消复审、考察及录用资格。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考察、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资格。
二、公示及录用审批
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及考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正式受理录用审批。录用审批结果由招录单位反馈拟录用人员。
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递补考生经体检合格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提交有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考察及录用资格。
四、报到
拟录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招录单位录用通知之后的30日内,按招录单位安排报到,并由招录单位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
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录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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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9月12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2019年第一批特聘岗位专干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等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1909/t20190912_18209562.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