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冈市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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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市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严明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紧急通知》(黄人社发〔2015〕5号)、市人民政府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均衡优质发展,依据黄梅县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10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hm.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9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16日8:00至2019年9月 1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人社局6楼6019室)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中附件相关表格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①《2019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03岗位的人员需提交《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事业单位2019年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驻军军人基本情况表》(附件5,一式两份)及提供驻军军人任职命令(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5张。  

(4)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并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4、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0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  

(三)报名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即可进行缴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以下两类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 ⑴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⑵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  

缴费后,考生请于2019年9月 27 日到县人社局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少数急需紧缺岗位或面向政策性就业安置的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笔试占总成绩60%。考两科,卷面分数满分均为100分。  

①笔试科目与内容: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作文》。  

《综合知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识以及其他;  

《水利专业知识》和《环境工程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文》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文字表达能力。  

②笔试时间与地点:  

2019年9月28日   

8:30 —10:00 《综合知识》  

10:00—11:30 《水利专业知识》(01、02岗位)  

《环境工程专业知识》(04岗位)  

10:00—11:30 《作文》(03、05岗位)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岗位按《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  

管理岗位按《综合知识》成绩70%,《作文》成绩30%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70%+《作文》成绩×30%。  

④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即专业技术岗位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5分;管理岗位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70%+《作文》成绩×30%+5分。  

“三支一扶”毕业生已经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政策优惠。  

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黄梅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于笔试前(9月28日前)提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9楼9002室)审核留存。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⑤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①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②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③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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