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招聘公告【招1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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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招聘公告【招13人】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按规定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4.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及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排序,根据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由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组织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并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确定。

2.考察不合格的,经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办理备案审批手续。

3.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7.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要求执行。

十、咨询和监督

1.考务咨询电话:

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0471-4304994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

2.考务监督电话: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0471-4215805、4215404、421587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0471-6944911

点击下载>>>

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

2019年9月11日

原标题: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件来源:http://www.impta.com/shiyedanwei/2019911104530.asp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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