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夏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5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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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夏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50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4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7〕9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配齐配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全面强化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控工作,减少新滋生吸毒人员,经县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5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数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条件等详见《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限同心县户籍,具有招聘岗位所在地户籍的优先录用(户籍均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要求,招录人员仅限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为高中及以上);

5、符合《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5、已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6、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报名前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 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咨询电话:

县禁毒办 0953-8721811

县人社局 0953-8721690

2、报名地点: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人社局一楼)。

3、报考者本人于报名当日,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到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人社局一楼)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如出现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情况,报名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最终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单位,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

4、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张红底一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

(2)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2019年6月以来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退伍证;

(7)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体能测试。所有报名参加此次招聘活动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禁毒办和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体能测试三项全部合格者,将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4分25秒以内),4*10往返跑(13秒4以内),纵跳摸高(2.65米以上)。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有招聘岗位所报人员均未通过体能测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总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名单。

2、笔试。笔试工作由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所在户籍地优先确定面试人员,其他乡镇户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的原则,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达不到1:2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后,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所在户籍地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其他乡镇户籍报该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的原则,确定人员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考虑具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经历和获得社会化工作资格证的考生。

体检名单公布后,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禁毒办和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派遣人员意见,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发派遣试用通知,拟派遣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计算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与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正式派遣至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被派遣人员的派遣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被派遣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退回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被派遣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派遣资格。

五、待遇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7〕93号)文件要求,工资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5%核定。2019年每人共43536元(包括单位和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未尽事宜由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1、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同心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

康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tx.gov.cn/show.php?contentid=46313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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