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普安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公告【招57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贵州普安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公告【招57人】

1.现场加分确认

现场加分确认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场进行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需要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普安县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1份;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县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县招聘办对报考普安县教育局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2以内(含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该职位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总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普安县教育局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5+加分)×50% + 面试成绩×50%;其他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末尾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工作地点在街道辖区内的试用期一年,在其他乡镇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等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局人才交流中心)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1.2019年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a.xls

2.2019年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报名暨加分申请表b.doc

3.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原标题: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caiji.offcn.com/index.php/Index/index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