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在线缴纳考试费用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成绩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考单位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考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招考单位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审批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民委进行审批后将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2、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3、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民族研究所、甘肃省藏学研究所具体组织实施。
4、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民委网站(http:// mzsw.gansu.gov.cn )公布。
7、应聘人员如对招聘过程有任何疑议,可拨打监督电话:甘肃省民委直属机关纪委 0931-841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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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甘肃省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http://mzsw.gansu.gov.cn/htm/20198/15_21026.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