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招4人】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3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司法警察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与广安区人民法院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至广安区人民法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广安区人民法院安排。
二、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熟悉电脑办公,文字录入速度快、准确率高,细心负责。
3.年龄20-35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法律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熟悉新媒体软件应用操作或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服从广安区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 )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年龄20-35周岁。
3.限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持有驾驶证并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6.警校相关专业毕业、退伍军人、有武术特长或部队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服从广安区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 )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